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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2020珠海航展展台搭建与现场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:ZTGH-2020FW-08045 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、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: (1)本项目于2020年08月04日发布招标公告,原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为2020年08月25日13点30分(北京时间),于2020年08月21日发布延期公告,现重新启动招标程序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更正为:2021年06月02日13点30分(北京时间);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、开标地点更正为: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东棉花胡同9号大会议室。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更正为:现场纸质提交。 (2)原招标文件“第一章招标公告”“第四章合同格式”“第五章技术要求”中“计划工期:50日历天,进场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,现场试运行(结构、AV设备全部就位,具备布展状态)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,开馆时间为2020年11月05日。” 现更正为“计划工期:50日历天,进场时间为2021年08月05日,现场试运行(结构、AV设备全部就位,具备布展状态)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,开馆时间为2021年09月28日。”。 (3)原招标文件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中投标人资格标准“6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,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);” 现更正为“6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);”。 (4)原招标文件“第四章合同格式”中“3.2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客户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(预计2020年10月)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%向乙方支付费用,作为预付款。展会结束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%,作为进度款(预计2020年12月)。展会全部第三方审计完成,甲方收到客户全部尾款后15个工作日内(预计2021年4月)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%尾款。甲方向乙方付款前,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” 现更正为:“3.2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客户预付款后15个工作日内(预计2021年08月)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%向乙方支付费用,作为预付款。展会结束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%,作为进度款(预计2021年11月)。展会全部第三方审计完成,甲方收到客户全部尾款后15个工作日内(预计2022年3月)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%尾款。甲方向乙方付款前,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”。 (5)原招标文件“第五章技术要求”中“10.施工工期拟确定为2020年09月15日-2020年11月04日,请制订具体施工工作计划,包括重要工序以及投入的人力。” 现更正为“10.施工工期拟确定为2021年08月05日-2021年09月23日,请制订具体施工工作计划,包括重要工序以及投入的人力。”。 其他事项不变。 二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 1.采购人信息 名 称:中航汇盈(北京)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东棉花胡同9号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: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212室 项目联系人:袁玉峰、梁志妹 电 话:010-68995059、68995058、63345299、63345949
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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